关于2019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偃师市鞋业产业园一期项目 | 偃师市山化镇 | 河南省福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1497平方米,建设27栋5层工业厂房、2栋7层人才公寓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13%。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七个100%”要求。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禁止排放。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营运期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水:营运期食堂污水由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偃师市中州渠人工湿地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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