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粮改〔2019〕1号文件,偃师市2019年度粮改饲项目验收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相关镇(街道)及相关行政村等部门8至10人组成粮改饲项目工作验收组,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对全市59家养殖场(户)进行了量方核重验收,共计38217.18吨,按照每吨补贴金额60元,共计补贴总金额2293030.8元。
经偃师市2019年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偃师市2019年粮改饲项目核查验收汇总表》。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偃师市2019年度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借机诽谤和诬陷。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共10天。
受理单位:偃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偃师市民主路9号医药公司2楼)
联系电话:0379-67778219
偃师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5日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