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生产1000套整体衣柜柜体项目 | 偃师市岳滩镇佛滩头村 | 偃师市岳滩镇木之源家具厂 | 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287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三聚氰胺双贴面板、封边条、热熔胶、铝合金型材、五金配件、包装箱等。主要设备有数控开料机、自动封边机、数控三排钻机、精密推台锯床、台式自动铰链钻等,主要生产工序有原料经切割、缝边、排钻、擦拭、质检等。 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3万元,占总投资的13.2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工序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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